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温馨提醒您,谨慎消费。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游客口味需求,敬请见谅。
  •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45人,出发前7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以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前1天直接发送出团短信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其他
  • 1.此线路35人以上开班,不足35人全额退款,我方在前3天通知客人,团款全额退回,或改签下期。我方不做其他赔偿。如客人临时取消,座位损失费按照儿童价150元/人不退。

    2.单房差补160元/人(只补不退)。

    3.1.2米以下儿童需买儿童价150元/人含车费、导游(如产生费用,请当地现付导游)。

    4.本团是散客拼团价,任何证件均不再享受优惠。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5.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可调整,规定的游玩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6.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本身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而参加本次旅游行程而发生任何意外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务,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9.旅游旺季出行高峰期间,请一定按照导游约定时间准时集合, 景区人流量大时可能会导致餐厅接待能力不足不能准时用餐,导游会积极协调,旅途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增加的费用需客人承担。

    10.在本地参团期间如对服务有合理的意见请及时提出,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决不把问题带回旅行社),请组团社/游客知悉,返程后我社不接受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为了保证您的权益和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请您务必认真填写!!!

    11.以上线路由各组团旅行社承接,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保险!!!

    旅游局新规  ,看清楚咯!80周岁以上,旅行社不允许收了!75-79周岁,家属陪同+体检证明+责任书!70-75周岁,体检证明+责任书!60-69周岁,签署免责安全责任书!

违规条约
一、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
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
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
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收客限制

80周岁以上,旅行社不允许收了!75-79周岁,家属陪同+体检证明+责任书!70-75周岁,体检证明+责任书!60-69周岁,签署免责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