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汕头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含
四星标准酒店标间
参考班次:D2287(0747-17:02)
上海虹桥站乘坐动车前往潮汕地区,参考班次:D2287(0747-17:02)或D3125(08:49-18:21)以实际出票为准,抵达后驱车前往百年商埠、海滨邹鲁、美食之乡---汕头,晚餐品尝“地道的潮州菜”,先开启潮汕美食之旅的第一餐,后入住酒店。
D 2 第 2 天 汕头--南澳岛(车程45分钟)—汕头(车程45分钟)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四星标准酒店标间
早餐后乘车往广东最美丽海岛、国家AAAA级风景区----【南澳岛】,沿途观全亚洲最大的海岛风能发电站、海上珍珠养殖基地。登【展南亭】(约15分钟),继而畅游“东方夏威夷”美誉【青澳湾】(游览约1小时),青澳湾滩平阔、沙细白、水清碧、无淤泥、无污染、无骇浪、比美“夏威夷”,享受日光浴、拾贝壳、倾听海的韵律,感受蓝天、白云、沙滩、浪花…抵达后驱车前往参观有“天下第一神井”之称、井与海水相隔不过咫尺之遥,却始终涌出甘甜的淡水的神奇【宋井】(游览约1小时),午餐品尝“南澳岛特色小海鲜餐”,后乘车进行环岛游,欣赏风能发电站,途观金银岛,远眺海上渔村,游览中国唯一的海岛【总兵府、郑成功招兵树】(游览约1小时),当年郑成功在此处招兵收复台湾,后驱车返回汕头,晚餐品尝“特色潮汕全鹅宴”,后入住酒店。
D 3 第 3 天 汕头-潮州(车程约1小时)—汕头(车程约1小时)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四星标准酒店标间
早餐后往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潮州,抵达后参观【淡浮院】(游览约1小时),为国家4A级景区,潮州新八景,林木丰茂,水文柔美,尤以阴阳土最为称奇。其中镇院之宝—中国历代书法碑林汇集三千年书法精品,让您置身浩瀚中华文,清静空灵的山水映像,给您一次心灵洗涤,邂逅智慧,与真我相逢。车览【凤凰时雨】、【湘桥春涨】、【龙湫宝塔】等潮州八景。后乘【电瓶车】游明代古城墙,广济城门、江滨长廊,登桥游览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启闭式桥梁、中国四大古桥之一的【湘子桥】,午餐品尝“潮汕特色素翅宴”,游览潮州闹市中的一片净土、广东四大名寺之一【开元寺】,此乃唐玄宗赐建之皇家寺院,古朴典雅,庄严肃穆,感悟丛林偈语:“胸中若得山林气,何妨门前车马喧”。后往潮州“百年小吃店胡荣泉”,品尝潮州传统名小食“鸭母捻”、“潮汕春卷”,类似于北方的汤圆,加上鹌鹑蛋、银耳、莲子、百合、白果、绿豆等配料,一碗小甜点,应有尽有,十分清甜。观全国规模最大的潮州【石牌坊街】,继而乘【黄包车】(10分钟)穿越潮汕古民居壁画一条街【甲第巷】,后驱车返回汕头,晚餐品尝“潮汕特色牛肉火锅”,牛肉丸对于潮汕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食物了。是潮汕地区出名的美食,手打牛肉丸,肉脆香甜,爽口弹牙。让您体验不一样的舌尖感受!后入住酒店。
D 4 第 4 天 汕头—濠江区(车程约40分钟)--汕头(车程约40分钟)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自理
四星标准酒店标间
早餐后车游人民广场、海滨长廊、参观百载商埠--汕头老市区小公园骑楼建筑,【汕头开埠历史陈列馆】(游览30分钟),后游AAAA级景区----礐石【塔山风景区】(游览约1小时,自费景区往返索道40元/人),登飘然亭,游斯亭,凭栏远眺,观山、海、城景,三江汇流,欧翎帆影;两岸棉纺,长虹飞架,环顾左右,又见巅峰连连,若置身仙境,流连忘返。午餐品尝“潮汕特色茶点”,后游览【丹樱生态园】(游览约2小时),规划面积4000亩,为目前粤东地区独具魅力的集山光水色于一体的生态自然旅游景区。景区内拥有得天独厚的叠石山峰、涌泉、水库、峡谷平地及梯田,目前已开发七色花海、季节性主题花海、苗家竹楼观景区、玫瑰园、桃花谷、荷花池等景观。景区正在逐步完善建设中,逐渐成为粤东地区不同年龄层游客经常造访的综合旅游胜地。后返回酒店休息,自由活动,前几天在几乎品尝了所有潮汕的特色美食后,特别安排这顿晚餐自理;让大家随意漫步汕头,走街串巷,自由寻觅潮汕的街边美食及小吃,如:潮汕砂锅粥、海鲜小排档、潮汕各式小吃、夜粥、甜汤、凉茶等等;为潮汕美食之旅划上圆满句号。�回汕头,晚餐品尝“潮汕特色牛肉火锅”,牛肉丸对于潮汕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食物了。是潮汕地区出名的美食,手打牛肉丸,肉脆香甜,爽口弹牙。让您体验不一样的舌尖感受!后入住酒店。
D 5 第 5 天 汕头-潮汕动车站(车程约1小时)-上海虹桥站(车程约9小时)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参考班次:D3126(09:20-18:43)
早餐后前往潮汕站乘动车,参考班次:D3126(09:20-18:43)或D3108(10:31-19:59)以实际出票为准,返回上海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潮汕美食之旅。
费用不包含:
1、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5、个人购物、娱乐(潜水、拖曳伞等海上项目)消费。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7、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出团通知的行程作为合同附件,如因各种原因行程需要更改,乙方应主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乙方同游客协商,帮助游客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
3、甲方保证并同意在出境旅游中遵守中国和入境国及地区法律及随团出入境的规定:如发生未同团出、进,以及甲方故意在境外滞留不归或擅自离团,视为本旅游合同(含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和其余费用均不退还。所交的全额押金自动转成违约金全额支付给乙方。
4、旅游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发生旅游质量纠纷,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旅游局2011年4月12日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处理。
5、乙方提供给甲方《出团通知》、《行程表》、《出境旅游须知》、《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指南》等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应认真阅读,发现疑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6、旅游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乙方在《出团通知》及出团说明会上予以告知和提醒。甲方应根据自身年龄、身体情况选择所参加的旅游活动,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甲方因自身疾病、个人原因或者自由活动期间导致人身意外或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若意外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甲方在行程中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领队、导游以及旅行社紧急联系人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8、甲方有文明旅游的义务,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甲方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经乙方劝阻屡次不听的,视为本合同第五条(二)7.(3)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已向甲方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
本人确认:已经认真阅读旅行保险合同约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并且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本保险合同所载为准。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已向甲方详细说明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的所有内容。
1、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
2、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预订出行需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并有20周岁以上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全程陪同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