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06:50 起飞
(上海虹桥机场T2)
航班:FM9263
机型:
厦门 08:40 降落
(厦门高崎机场T4)
厦门 21:30 起飞
(厦门高崎机场T4)
航班:MU5664
机型:
上海 23:15 降落
(上海虹桥机场T2)
标准间
双床
网评五星酒店
第1晚
第3晚
地址:厦门 思明区 屿后南里158号 ,临近松柏公园。
酒店位于屿后南里,毗邻金融区、购物中心和美丽的筼筜湖,临近松柏公园、后屿王公宫等。
这里有美容美发、足健、中医保健推拿、健身房、台球室、乒乓球室、室内泳池等休闲设施。
D 1 第 1 天 上海-厦门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京闽中心酒店
FM9263/06:50-08:40 此航班仅供参考,以实际出票为准,敬请谅解
搭乘上航班机自行抵达厦门,自行入住酒店休息,请客人自行缴纳酒店押金。
美食推荐 #中山路#
沿着中山路一直走,美食不断,鸭肉粥、土笋冻、加料烧肉粽、红豆牛奶冰、沙茶面、海蛎煎、烤肉店、新厦虾面、扁食、春卷、二娃水煮活鱼……累了看看海,吹吹风,饿了尝尝满街的美食。
参考航班:(此航班仅供参考以实际出票为准,敬请谅解)
去程:上海虹桥机场T2—厦门高崎机场T4 FM9263 06:50-08:40
注:从1月1号-3月31号去程航班调整为
上海虹桥机场T2—厦门高崎机场T4FM9535 08:05-10:00
D 2 第 2 天 厦门一地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京闽中心酒店
酒店含早,全天自由活动。
参考行程:
游览香火鼎盛的千年古刹—南普陀寺,厦门大学,游昔日海防要塞—胡里山炮台,观赏列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克虏伯大炮,参观仿真硅像馆,奇石馆;游览美丽的国际马拉松赛道环岛路海滨风光。
D 3 第 3 天 厦门一地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京闽中心酒店
酒店含早,全天自由活动。
参考行程:
乘轮渡前往“音乐之岛”-鼓浪屿 ,鼓浪屿景点众多,你可根据自己喜好游览美丽的私家花园-菽庄花园、体会中国古典园林艺术和西方园林风格的完美结合,内有中国唯一的钢琴博物馆,收藏有古今中外的72架钢琴;港仔后沙滩海滨浴场赶海嬉戏……或可游览“是宫非宫胜似宫,亦殿非殿赛过殿”,中西结合的海天堂构老别墅。
D 4 第 4 天 厦门-上海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MU5664/21:30-23:15 此航班仅供参考,以实际出票为准,敬请谅解
全天自由活动,今天是返程的日期。请提前2个小时至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参考行程:
睡到自然醒,后赴中华十大名街-中山路自由活动(游览时间60分钟)。闲逛累了,自己可以选择旁边鹭江宾馆6楼观海厅的午茶/晚茶值得您一试;美丽的海景和精致的鼓浪屿犹如一张“无与伦比”的画卷展现在眼前,葱油粿、海苔饼、厦门春卷、杨枝甘露、鹭江烧饼、虾饺皇……各类小吃让你口齿生香、回味无穷!后适时赴机场返回上海。
参考航班:(此航班仅供参考以实际出票为准,敬请谅解)
回程:厦门高崎机场T4—上海虹桥机场T2 MU5664 21:30-23:15
1、产品2人起订,1大1小预订需补房差;
2、一经预订不得取消,如需更改请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3、儿童价格:仅含往返机票,其余均不含;
4、套餐产品,如酒店不用,无费用可退;
5、特价机票,一旦开票, 不退不改。
6、由于航空公司政策规定:联运机票需要严格按照往返顺序乘坐,乘坐顺序错误,机票即作废;去程航班因游客原因未使用,回程航班也无法使用!
7、团票经济舱(除春秋)免费托运行李额为20公斤;随身携带行李重量不超过5公斤,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件数、重量或体积限制旅客需自费,超额部分费用以航司结算金额为准。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无法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