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郑州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9C6583
上海出发到河南郑州
上海始发,K152车次,当日16:31出发,次日07:27抵达郑州。昆山17:05 苏州17:32 常州18:43 南京20:33 蚌埠23:33)
无锡始发,Z40车次,当日21:12出发,次日04:53)抵达郑州。
高铁参考车次:
D 2 第 2 天 郑州—登封—洛阳--焦作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团餐
宿焦作,参考:水云涧国际酒店、万盛水城等
无
早郑州火车站接团,后乘旅游大巴赴国家AAAAA级景区【少林寺】.【少林寺】是世界著名的佛教寺院,是汉传佛教的禅宗祖庭,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刹”。因其历代少林武僧潜心研创和不断发展的少林功夫而名扬天下,素有“天下功夫出少林,少林功夫甲天下”之说。4月份赠送牡丹花参观,结束后赴焦作,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D 3 第 3 天 焦作-万仙山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团餐
宿焦作,参考:水云涧国际酒店、万盛水城等
无
早餐后乘车赴【【万仙山景区】、门票62元已含】(游览时间4-5个小时),位于河南省辉县市沙窑乡境内,距新乡市70公里,面积达64平方公里,最高山峰海拔1672米,至峰顶可远眺黄河,一览逶迤群山。景区由中华影视村——【郭亮村】、清幽山乡——南坪景区。后入住酒店
购物信息/名称 | 所在地 | 参观时间 | 购物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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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枣店 | 延安 | 40分钟 | 陕北大红枣 |
D 4 第 4 天 焦作-峰林峡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团餐
宿焦作,参考:水云涧国际酒店、万盛水城等
无
早餐后参观太行明珠【峰林峡】,景区内河流、湖泊深秀,高山、峡谷险峻,悬崖、溶洞遍布,奇峰、怪石林立。主要景点有小孤山、天然毛主席像、大坝、老君滩、葫芦岛、天王岩、睡美人、三潭映月等,可谓"群英荟萃"。 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D 5 第 5 天 焦作--云台山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团餐 晚餐:自理
无
无
早餐后乘车赴集全球首批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自然遗产于一身的风景名胜区—【【云台山】、门票120元已含】园区。游览三步一泉、五步一瀑十步一潭的潭瀑峡(游览时间约1.5H): “丫”字瀑、情人瀑、龙凤壁、蝴蝶石,泉瀑峡(游览时间约2H)幽潭,多孔泉,老龙潭,观亚州单级落差最大的瀑布—云台天瀑(落差314米,季节性)景点;游览峡谷极品--红石峡景点(游览时间约1.5-2H)。整个峡谷,由红岩绝壁构成,属于我国北方地区少有的丹霞地貌峡谷景观,感受人在峡谷走,犹如画中游的感觉!
游览结束,郑州火车站,乘火车硬卧赴上海。结束愉快之旅,返回温馨家园!
参考车次:仅供参考,具体车次以实际出票为准。
终点上海方向,K154车次,郑州18:13发车,次日抵达苏州05:37,次日抵达上海06:41
终点上海方向,K284车次,郑州19:20发车,次日抵达无锡05:35,次日抵达上海07:03
D 6 第 6 天 抵达上海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9C6584
早上抵达上海新客站,结束愉快的旅程,回到温馨的家!
参考航班:9C6584 15:20-17:20 新郑国际机场-浦东国际机场
商店名称 | 所在地 | 大约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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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讲解器 | 20元/人 | 选乘,自理 | ||
郭亮村景交 | 45元/人 | 必选,自理 | ||
南坪丹分沟小交通 | 20元/人 | 选乘,自理 | ||
峰林峡景交 | 30元/人 | 必选,自理 | ||
少林寺单程电瓶车 | 15元/人 | 选乘,自理 | ||
云台山小交通 | 60元/人 | 必选,自理 |
60周岁以上报价:1499元/人《纯玩无购物》
60周岁以下:加300元/人
1.4米以下儿童660元/人(仅含当地车位费、导服)
★特别提醒:行程未包含的正餐/电瓶自理,可与导游商定价格交付导游代办,因为此报价为通票制,如遇自然原因《包括调修/泄洪/自然原因》,峰林峡游船、索道不能正常游览的,不退任何《船票+索道》费用,景区另行安排路线游览!
1、出于火车、飞机保险的原因,请报名时提供准确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有错误,造成的损失我社不予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可做行程上的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3、行程内赠送的景点和餐,视行程时间安排,如无法安排不退费。
4、在游览中因个人因素未用餐、未进景点、临时取消用房等,一律不予退还或减免费用
5、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旅客质量意见表》为准,请各位旅客认真填写,如实填写。
6、【65岁及以上签订免责书,子女签字,70-75岁必须有家属陪同,并且出示3甲医院证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旅行社按《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当上述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65岁及以上签订免责书,子女签字,70-75岁必须有家属陪同,并且出示3甲医院证明,75岁以上恕不接待;
未成年人参团至少有一位成年人陪同;
不建议孕妇参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