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备注:
1、本行程仅供参考。我司保留因航班变化或签证等原因对出团线路、出发日期、全程用餐等作出适当调整之权利;具体以在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为准。
2、我司有权根据团队运行中因天气、路况、航班、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尽量在不减少游览景点的前提下调整行程;若因以上因素导致行程延误、推后或取消,额外增加的食宿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3、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客人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4、特别提醒:
①旅游法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同样适用自备签证的参团游客)。游客在境外有任何形式的脱团我社都会收取200至1000美金不等的违约金,并写书面说明,拒不交罚金且脱团的游客将视为自动解除与旅游社签定的旅游合同,我社将取消此游客后面行程的一切食宿等安排。游客在境外有任何形式的滞留不归,我社都将第一时间通报中国和目的地国司法机构。客人将被列入中国和目的地国移民局的出入境黑名单里 !
②出于安全考虑,旅游者在境外不得参加由境外第三方组织的游览活动,如参加由第三方旅游组织安排的自费活动,我社将收取200美金/人/次的违约金并写书面说明,拒绝缴纳违约金和写书面说明的游客将视为主动解除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我社将取消此游客后面行程的一切食宿等安排。
请在出票前付清团款,否则不予出票,已经产生的损失有客人自行承担。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实际发生的费用如超过按违约金比例扣除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以下所说年龄岁数,均以客人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相对于国际 段起飞日为基准计算
1、我司只接受年满18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客人直接报名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经过公证的父母授权书指定的其他人带领,也可报名参团
3、年满75以上须有18-69岁家人陪同
4、80周岁以上,原则上不收,但是如果有客人可以现询
5,所有75岁以上客人参团,均须提供本人和子女签字认可的免责书原件、境外救助险原件、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