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送签】菲律宾个人旅游签证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菲律宾签证 办理步骤:
一.提供签证信息材料。
二.快递给我们,专业人员给予审核,我们在预审中如有问题,将与您及时沟通。
三.预审通过,录入系统。
四.送签。
五.在签证材料递交之后,请耐心等待结果。
一、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有效期;
2、若获得过菲律宾签证,须提供菲律宾另纸签证页原件;
3、至少有1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6个月内有菲律宾拒签记录的护照;
二、照片(2张):
近6个月的2寸(87.5px×112.5px)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三、身份证复印件:
16周岁以上,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四、签证申请表:
1、A4纸正反面打印;
2、手写填表,中文签名,无需粘贴照片;
3、18周岁以下者由同行的父/母签孩子姓名,并在签名后注(父代/母代);
五、在职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
2、领导签名(或盖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章;
六、资产证明
以下材料3选1提供: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开具日期必须在申请前的两周之内) :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2万元以上(含20000元);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开具本人名下存款证明原件,金额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开具日期必须在申请前的两周之内,冻结至少3个月;
3、银行理财产品证明原件(需银行出具的证明,这个证明的开具时间需是2周内的),金额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
备注:一家三口出行可以只提交一份余额大于30000元的3选1财力证明,其他人用复印件和关系证明来证明(比如出生证明和结婚证等);
未成年人:
1、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2、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需提供父母同意委托公证书和同行人关系证明公证书的原件;
备注:1、父母同意委托书公证书中英文原件需要一式两份:一份递交领馆;一份出入境时随身携带,入境申请WEG;
2、WEG入关许可所需材料:委托书公证原件及复印件,同行人和小孩的护照复印件,父母的同意信,支付费用;(具体以当地边防为准)
3、入境菲律宾旅游未满16周岁的客人,入境时需随身携带《出生证明》原件,未携带原件者均有罚款和被遣返的可能;
退休人员:
1、退休证复印件
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证
办理时长:收齐材料后需7个工作日
入境次数:单次
可停留天数:14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90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依据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旅行社完成面试工作。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概由签证申请人自行负责。另外,建议您对行程有基本了解,以免面试时无法回答而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此签证类型是由供应商代送签,出签后您可能收到菲律宾领馆领取护照短信,并由我司配送给您。
请您提供真实有效的机票、酒店预订单,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第一条相关材料交付
1. 如乙方标注,只收电子版的签证资料,则一律不收原件。
2. 如需要收原件的材料,则一律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
3. 乙方受理时间是从乙方收到甲方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材料之后开始计算,甲方在交付产品时如需要往返邮寄,需要另外预留时间。
4. 签证付款后,费用领馆不会退,请谨慎下单。
第二条签证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签证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代为预约、签证材料制作整理、翻译或使领馆允许的代送服务。具体签证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2. 签证产品是以客人提供所需的材料为前提。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为使领馆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必备材料。使领馆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可能会要求增补其它材料时,申请人应及时提供效真实的材料。一旦增补材料,不能在原受理时间内出签,客人的行程可能会受影响。鉴于,上述情形并非旅行社所能控制,客人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如申请人办签过程中,领馆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审核导致未能及时出签或拒绝出签的,申请人应及时告知旅行社,客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但乙方协助申请人减少损失。
4. 提供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使领馆一定颁发签证。如遇使领馆拒签,乙方所收的全部费用不予以退还。
第三条签证产品价格
1. 乙方保留因领馆调整价格的情况下有权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签证产品价格的权利。
2. 乙方给甲方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第四条订单生效
1. 订单生效后,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所需要的签证材料,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取消订单。
第五条甲方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若甲方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解除所做预订,包括放弃整张订单、减少办理人数,同时甲方还须承担乙方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2. 已付款的订单,如未产生签证费用的,将全额退款。如已产生签证费用,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六条因乙方原因取消甲方的已生效订单
在甲方按要求生产有效订单后,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签证无法办理而取消或不能按时出签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除无条件退返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不涉及其他赔偿:
1. 如所收取费用中不包含签证费的,按照所收取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2. 如所收取费用中包含签证费的,按照收取费用中扣除签证费后的10%作为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出行所产生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超过甲方签证订单金额的一倍。
第七条更改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会尽量满足甲方的需求,但甲方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2. 订单生效后,乙方更改甲方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a. 非乙方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使领馆临时闭馆、使领馆延长受理工作日等,乙方会尽力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b.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更改,致甲方不能实现办理签证的目的,乙方将会退还所收取的签证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被使领馆拒签,责任自负。如因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3. 甲方应确保订单中的出发日期为实际出发日期,如选择的出发日期与实际不符导致无法在预计时间出行的情况,须责任自负。
4. 使领馆在受理签证材料时,会根据个人情况提出增补材料,请甲方及时提供有效真实的材料。如因为增补材料而致使领馆无法在原受理时间内签发签证、进而延误甲方原定行程的,责任自负。
第九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1. 第三方指在办理签证事宜中涉及的签证机关、同行团友及其他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
2. 对于乙方无法控制,甲方与第三方出现的下列情况,乙方应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
3.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甲方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乙方可协助办理。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支付乙方损失费用。
第十条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1. 在甲方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甲方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甲方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如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护照签发地为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湖北的申请人;
2、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要和父母亲至少一方一起出行一起申请签证,不能单独申请或者是和其他同行人申请;
3、拒签退款不含以下情况:有非法滞留、逾期停留过该国的记录或有该国的拒签记录,赴该国目的为旅游以外的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