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30人,出发前7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以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前1天直接发送出团短信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其他
  • 特别说明

    ☆此产品为预售产品;  

    ☆如出行日期受疫情或政策影响,无法出行,则无损退还报名费,或选择改期;

    ☆若出行日期,无疫情或政策影响,游客须出发前交付全款;

    《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1、导游举黄色导游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车型根据游客实际人数作相应安排;

    2、因个人原因行程中任何一天不跟团行程中所有赠送项目不送!!

    3、特殊退费: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退费,敬请谅解;

    4、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散客班汽车线路满30人开班,团队人数另计,如未成团:

    (1)出团前7天以上通知游客,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2)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3)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4)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5、游客退团违约赔付: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

    (1)出团前30天至7天,扣除车位损失150元/人:

    (2)行程前7日至4日,扣除车位费(150元/人)以及除车位费之外的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3)行程前3日至1日,扣除车位费(150元/人)以及除车位费之外的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4)行程开始当日,扣除车位费(150元/人)以及除车位费之外的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6、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7、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适当调整;

    8、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根椐《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严禁私自携带犬只/宠物上车,一经发现,旅行社有权拒绝携带犬只/宠物随团,如因此而造成其他旅游者人身损害的,均由私自携带犬只/宠物者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涉,特此告知!

    11、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12、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按《新交通法规》规定,营运性车辆须一人一座,不得超载超限,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未付车位费的超员儿童;

    13、因车辆抛锚等问题造成的游览时间耽搁(堵车等不可抗力的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将根据《旅行社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超过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行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返沪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的,即视为罢游违约。根据《旅游法》第六十六条,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4、免责声明(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不同意者可选择放弃报名本产品):70岁以上老人如要参团必须要慎重考虑,一定要保证本人身体健康、要请家人或亲朋陪同并请成年直系亲属陪同并签订免责声明;陪同人员对老人的安全监护全程负责;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将按本免责声明之约定,不承担法律、经济赔偿等责任。因接待能力有限,80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漂流为危险项目视自身情况参加)

    15、因个人原因离团视为自愿放弃合同规定项目(用车、用餐、景区、住宿等),出现任何事情自行负责与旅行社、导游无关。


收客限制

80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