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1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35人,出发前7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以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前1天直接发送出团短信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
  • 1、本产品为特价打包产品,所有特殊证件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放弃旅游景点不退费用;

    2、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自身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司机导游有权拒绝乘客上车。

    6、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有权不予以处理;

    7、游客在外如有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上车,否则旅行社做自动离团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8、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游客出行不得隐瞒病史,需注册好随身码(需健康绿码)和带好口罩出行。

    12、严禁带宠物上车,导游有权拒绝游客登车。


违规条约
一、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
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
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
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补充条款

1、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

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损失费;

出发前3日至1日,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80%损失费;

出发当日迟到及未参团的,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100%损失费。

如按上述扣除的违约金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本产品为特价打包产品,所有特殊证件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放弃旅游景点不退费用;

3、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自身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司机导游有权拒绝乘客上车。

7、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有权不予以处理;

8、游客在外如有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上车,否则旅行社做自动离团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9、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10、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出行不得隐瞒病史,需注册好随身码(需健康绿码)和带好口罩出行。

13、严禁带宠物上车,导游有权拒绝游客登车。


收客限制

1、55周岁以下的客人需补拈花湾景区门票30元/人,请在报名时补齐。

2、此线路行程强度较大,请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如出行人中有70周岁(含)以上老人、须至少有1位18周岁—69周岁亲友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且需签订免责声明,并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

3、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