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1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购物说明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人,出发前7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以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前1天直接发送出团短信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本行程免费接送地点:06:30人民广场城市规划馆门口发车; 06:45 A9中春路口 07:10沪渝高速青浦出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其他
  • 1、景区内不能乱丢烟蒂或垃圾、不能在无规定的休息处吸烟,不准烧高香、大香,注意森林防火;

    2、景区山路较多,行走时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在景区内部分景点可能遇有野生猴群,不要和其戏耍,以免野猴抢包或意外伤人,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4、进入佛寺时不能踩门槛,禁止在佛寺内拍照、摄影、乱敲钟、鼓、木鱼;

    5、看到别的香客或游人进行虔诚的宗教朝拜,要尊重别人的信仰,千万不能耻笑,以免发生冲突;

    常规优惠九华山大门票优惠政策(大门票:160元/人)

    1、免票对象:国家新闻出版署记者证、残疾人证、65周岁以上老年证、1.2M以下小孩;当年1月16日至11月14日持证进园后导游现退145/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淡季持证入园后现退125/人。

    2、优惠票对象:60-65周岁老年证、教师证、学生证、现役军官证、九华山皈依证、1.2M-1.4M小孩;当年1月16日至11月14日持证进园后导游现退70/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持证入园现退60/人。


违规条约
一、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
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
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
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补充条款

车位和山顶酒店入住前一天取消或减少用房,按预订总费用的30%进行赔偿,节假日和当天取消或减少用房,按预订总费用的100%进行赔偿。

收客限制

1.70岁及以上游客出现需签署安全协议;

2.80岁及以上游客不接受;

3.12岁及以下儿童需要家长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