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预定说明
  •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 请在导游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 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出入境相关手续。
  • 注意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合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中,行李逾重收费标准请遵照各航司的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温馨提醒您,谨慎消费。
购物说明
  • 全程不强制购物;
  • 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 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游客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行程中涉及的购物点购物自愿,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0人,出发前7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以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前1天直接发送出团短信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航班变动声明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此产品使用包位航班,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待定,请以最终机票上的信息为准,届时我司会通知您,包位航班不接受您的更改及退订要求,敬请谅解。
  • 如因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旅行社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 具体航班号及航班时刻,请以最终所出机票信息为准。
  • 本行程为我社委托当地旅行社散客拼团线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 团队中可能会有全部或部分行程段一致、入住不同酒店的其他团友一同出行,如涉及不同酒店客人的接送事宜,当地司导人员会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 本行程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车辆和导游为您服务,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 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 本产品会在当地由导游根据具体情况推荐自费项目,一般为套餐形式,您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绝无强制消费。
  •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出团说明书”为准。
  • 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 最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其他
  • 游客须知 VisitorInformation(必读)

    1、【健康须知】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既往病史或身体/精神残障等)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亦不再保险理赔范围。请出行前对自身身体状况如实判断及告知。

    如担心高原反应建议提前准备并服用预防高原反应药物这样效果更好黄龙景区门口有氧气瓶售卖黄龙景区部分地段也有吸氧地方可供使用

    因感冒、发烧病症会在高原地区加重,并且会诱发高原反应现象并导致高原反应加重而危及生命,所以不建议患有这些病症的客人参加此行程。

    旅行社免责申明:本行程不适宜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及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身体残疾、智力缺陷或障碍、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的客人出行,如有类似病史自己权衡,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隐瞒病史不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并且如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敬请知晓!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以上特殊人群或患有以上疾病的朋友我社无法接待,敬请理解!

    也请游客切勿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

    2、【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消费说明】关于购物店定义: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沿途景区景点、法物流通处、餐厅、厕所、加水点、酒店、藏家、高原缓冲服务区内设有小卖部、超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土特产、预防/缓解高反用品等贩卖摊点,高原补给服务站有工作人员普及高原反应防范知识、红景天及御寒衣服售卖租赁等等,当地藏民向游客兜售商品等等,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范围,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特别提醒:旅游地为藏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私人小摊,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

    关于宗教:阿坝州地区为藏传佛教圣地,景区景点以及寺庙内均有法物流通处,请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根据自身信仰自愿消费。

    关于自费项目:沿途景区配套设施,交通摆渡车(观光车、电瓶车等等),小门票,不含的餐食住宿等等属于客人未包含的自理项目,不属于旅行社或导游推荐自费项目,请不要误解。若因此造成的投诉我社均无法受理,敬请理解!

    本行程无购物安排;无导游推荐自费景区或自费娱乐项目;景区配套自费设施游客自愿选择,景区有价格向游客明示。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请游客拨打质量监督电话。

    4、【不可抗力免责申明】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政府行为、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取消、管制、故障、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此类费用由客人自理自费。我社在保留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和住房。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情况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时,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增加费用或损失由客人自理;若造成景区景点减少,本社不承担相关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5、【保险说明】①本社所有跟团游产品均包含免费赠送的旅游意外险1人1份;此险需要游客在报名时及时提供出行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交由旅行社及时购买后方可生效。关于旅游意外险的生效时限:行程出行当日统一集合出发后立即生效②若遇游客坚持拒绝在出行前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的,本社有权拒绝接待,敬请理解!

    6、【安全提示】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及证件随身携带。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责任自负。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请在每次离开酒店和用餐地点前仔细检查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外出自由活动不要太晚,最好结伴而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7、【离团须知】①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或退团,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且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若给旅行社增加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补偿或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给旅行社;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优惠等)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②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相关费用不退,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见反馈】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 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一、出行须知

    (一)行前须知:

    1、【健康说明】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2、【行李准备】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洗漱用品,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适量饮用酥油茶、奶制品、红景天等饮料可增强对高原气候的适应能力,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防水雨具;防寒服,旅游鞋(最好是防水旅游鞋),排汗保暖内衣1-2套,换洗内衣裤若干,厚棉袜若干,防晒霜(50SPFPA+以上)、太阳镜、太阳帽、润肤霜、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物品;全球通手机、相机、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设备多的,最好准备一个轻便的多用插线板,免得大家抢插座)。(仅供参考)

    3、【气候说明】九寨沟为高山气候,要有足够的御寒衣物,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牟尼沟(黄龙)景区海拔4070-2800米,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九寨沟口海拔约1900米,沟内海拔最高点长海3100米,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请放心游玩。

    (二)途中须知:

    1、【行程安排】

    旅游旺季(7-10月)期间,因前往九寨的游客非常多,导致九寨沿线经常堵车或交通管制,旅行社和地陪导游会根据当天或近期实际情况,调整早上出发时间、用餐时间、用餐地点、甚至是住宿地点,以尽量保证游客能正常游览,或尽量降低因堵车、人流量太大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望游客给予理解和配合;

    ②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不同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根据发团需要,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届时请游客见谅。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游客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向旅行社提出要求,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④此行程为全国散客拼团,请客人手机务必保持开机,并记下本次行程中各个应急电话,导游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2【高原须知】●  进入高原途中注意事项(重点)

    ①应尽可能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如硝苯吡啶(又名心痛定)、氨茶 碱等,也需备有防治感冒的药物、抗菌素和维生素类药物等,以防万一。由于高原气候寒冷,昼夜温差大,要注意准备足够的御寒衣服,以防受凉感冒。 寒冷和呼吸道感染都有可能促发急性高原病。

    ②在进入高原的途中若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山反应症状,应立即处理,及时服用氨 茶碱或舌下含服硝苯吡啶20毫克。严重时应吸氧。若出现严重的胸闷、剧烈咳嗽、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痰,或反应迟钝、神志淡漠、甚至昏迷,除作上述处理外,应尽快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或尽快转往海拔较低的地区,以便治疗恢复。

    ③在景区期间,我社安排景区自由行,其身体负荷不宜过重,请量力而行。尤其是夜晚睡觉时,有不舒服症状及时找店家处理,我社不承担高反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④必须注意,如果进入高原后,反应的症状愈来愈重,特别是静息时也十分明显, 应该立即吸氧,并到医院就诊。极少出现的高原肺水肿和高原脑水肿的病人须大量吸氧,并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迅速转送海拔低的地区。

    二、保险说明

    1、 【保险范围】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在四川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归保险公 司。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 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三、免责申明【不可抗力免责说明】

    1、 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如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四川,由于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 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成都用房、第二天行程,房费/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 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四、补充说明

    1、【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2、【特别约定说明】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违规条约
一、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
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
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
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收客限制


1、30-64岁为正常收客年龄;2-4人同车,附加:19-29岁+800,65-69岁+600,70岁以上不收、全60以上电询。
2、同批正常拖带非正常1带1+1300/人;2带1+1000/人(18-29或65-69加,正常年龄不加;
3、只收上海户籍游客。单人不收(包括带小孩)、男性比例不过半、特殊年龄不过半;旅游同行、记者、残疾、外宾、藏族、回民、和尚、居士不收,杜绝整团打散,一经发现,按成本收费;中途离团,补齐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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