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不含】:景区便民设施,交通保险、行程中约定的自理自费内容、酒水、个人消费、景区内索道、沿途小门票、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有说明除外。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机票未出票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 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 7 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 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 3 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 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①部份景区内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法物流通处,红景天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
行程小贴士
1、当天返回成都时间大约在晚上,由于山区路段有可能堵车,不建议安排当天返程。以免因为堵车给您带来没有必要的损失。 2、成都金科北路地铁口统一散团。
温馨提示
1、景区内的摊点购物点、或沿涂停留休息的站点和餐厅附近均可能会有购物店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 2、古羌城等景区内有配套的购物场所,售卖银器、藏药等,并非旅行社单独安排的购物店。 3、今天是本次九寨之旅游程的最后一站,如若你对此次行程有任何异议,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根据你反馈的情况落实调查并及时处理;并请您为导游如实填写【质量跟踪表】以便于我们得到您真实意见的反馈。我们将以此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 务
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健康说明】: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 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 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④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途疲劳的 人群以及 75 岁以上老人,不宜报名参加旅行社团。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 (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安全说明】:①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②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自由活
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③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气候说明】:九寨沟为高山气候,要有足够的御寒衣物,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
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景区日照强,紫外线 强。牟尼沟(黄龙)景区海拔 4070-2800 米,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 或氧气。九寨沟口海拔约 1900 米,沟内海拔最高点长海 3100 米,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请放心游玩。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 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 20-30%的违约金。
②游客投诉以在九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旅游同行及家属/外宾/川渝/少数民族/00后当成人操作:+400/人。
临时离团补差500/人,其余费用不退。
只收上海、江苏、浙江户籍游客。
65岁以上游客出行需免责书;69岁以上游客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