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16:45 起飞
(浦东机场)
航班:FM9531
机型:
海口 19:50 降落
(美兰机场)
海口 20:50 起飞
(美兰机场)
航班:FM9532
机型:
上海 23:40 降落
(浦东机场)
双标房
双床
经济连锁酒店
第1晚
第1晚
酒店地址 海口美兰区演丰镇美兰墟农贸市场商住园
联系方式 电话 0898-65661061
基本信息 2019年开业 40间客房
酒店简介 海口美兰诗陌美宿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靠近美兰国际机场,美兰高铁站,大学城,酒店装修风格新颖,环境优雅,是您转机旅游的不二之选。
双标房
双床
经济连锁酒店
第1晚
第1晚
酒店地址 海口美兰区演丰镇美兰墟美演路
联系方式 电话 0898-65660539
基本信息 2018年开业 34间客房
酒店简介 海口泰博艺术设计民宿位于美兰区演丰镇美演路,临近桂林洋大学城,地理位置优越,出行便利。 这是一家文化与艺术融为一体的设计型酒店,并委托海南洋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酒店装修以智能科幻、艺术、浪漫、亲子为主题,拥有10款精美的房型。这里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舒适优雅、客房干净整洁,配备特大电梯、茶具桌椅、各类书籍、吃购娱都方便,同时满足情侣、家庭、商务、朋友等出行需求。
双标房
双床
经济连锁酒店
第1晚
第1晚
D 1 第 1 天 上海-海口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海口美兰诗陌美宿 或海口泰博艺术设计民宿 或海口维克斯酒店
FM9531
乘坐航空公司客机飞往海南海口,抵达海口美兰机场 ,15:00后办理入住手续(如需提前入住以实际前台房况允许为准),
入住酒店休息。
参考航班:FM9531 上海 浦东国际机场T1至海口
美兰国际机场 1645-1950
航班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信息以出团通知为准。
D 2 第 2 天 海口-三亚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睡到自然醒,酒店享用精致早餐。早餐后,可自行预定海口至三亚往返动车二等座 班次详见12306(美兰机场动车站每天多趟车次抵三亚);前往三亚游玩
D 3 第 3 天 三亚自由活动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推荐行程:早餐后客人可自行前往热带海岛—蜈支洲岛,素有“中国的马尔代夫”之称,这里海如蓝、绿如镜,浪花朵朵,连每一粒沙都是诗意的,可在岛上玩海一整天。
如果计划前往蜈支洲岛游玩,建议早点出发。
D 4 第 4 天 三亚自由活动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推荐行程:早餐后可自行前往游览集文化与生态为一体合佛、道二教为一的—南山佛教文化苑;随后游览闻名遐迩的4A景区—天涯海角,“不到天涯非好汉”!在天涯海角游览区内的“天涯”、“海角”石刻旁拍纪念照,光着脚丫,踏浪嬉戏。
D 5 第 5 天 三亚-海口-上海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FM9532
根据航班时间,自行前往海口美兰机场乘坐航空公司客机返回上海。
参考航班:FM9532 海口 美兰国际机场-上海 浦东国际机场T1 2050-2340
航班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信息以出团通知为准。
订单确认后
出票前取消,需支付机票押金损失200/人
出票后取消仅退机场建设费100/人
1、团票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额为20公斤,每件行李长、宽、高不得超过100×60×40厘米;随身携带行李重量不超过5公斤,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件数、重量或体积限制旅客需自费,超额部分费用以航司结算金额为准。
2、由于航空公司政策规定:联运机票需要严格按照往返顺序乘坐,乘坐顺序错误,机票即作废;且去程未使用,回程亦无法使用。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无法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1、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