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马航吉隆坡转机前往风下之乡-沙巴,全新豪华私家海岛—淘梦岛,婆罗洲文化音乐剧 ,市区观光:水上清真寺, 普陀寺,沙巴基金大厦,满10人全程安排专业中文领队。赠送出境旅游意外保险。
D 1 第 1 天 上海-沙巴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沙巴里卡士酒店式豪华公寓Likas Square Condotel
上海-吉隆坡MH387(02:15-08:15)+吉隆坡-沙巴MH2646 (11:35-14:10)
于前一天晚上23:15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号航站楼集合。持有效护照前往马航柜台出示机票行程单、护照原件、签证等登机手续(霾等恶劣天气,请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出行,按时抵达机场)。搭乘国际航班经由吉隆坡转机飞往“风下之乡”-沙巴洲亚庇市,抵达亚庇后,专业导游接机后送往酒店(国际惯例:需要下午14:00后才可办理入住)您可以将行李寄存在前台,享受沙巴自由活动时间。
D 2 第 2 天 沙巴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J BORNEO风味餐 晚餐:海鲜火锅餐
沙巴里卡士酒店式豪华公寓Likas Square Condotel
无
酒店早餐后,乘车前往J婆罗文化村,观赏独一无二的【婆罗洲传统土著音乐剧】剧名为“Sininggazanak”,是在说着一个发生在二十世纪的真人真事。一个位纪念无子女的人坚立纪念碑木的故事,此乐剧的亮点是全程都是以卡达山语言演出的,工作人员会提前安排一份中文版的故事大纲给客人(导游也会提前或者在旁和客人解说)表演期间希望客人保持肃静,用心体会每一位演员的演出。表演结束后,演员会邀请客人一起跳民族舞蹈也会让客人品尝当地的米酒。享用午餐后,进行【市区观光】:游览【水上【清真寺】】, 【普陀寺】,【【沙巴】基金大厦】等。之后前往【海滨走廊】欣赏令人迷醉的日落。晚餐享用海鲜火锅餐,之后送往酒店入住休息。
D 3 第 3 天 沙巴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岛上自助餐 晚餐:自理
沙巴里卡士酒店式豪华公寓Likas Square Condotel
无
酒店早餐后,按照约定时间酒店大堂集合,前往香格里拉丹绒雅路市区码头搭乘快艇前往全新豪华私【家】岛屿—【淘梦岛】,大约15-25分钟船程。岛屿四周海水清澈见底,沙滩细软连绵。五彩缤纷的珊瑚交织成梦幻般热带天堂。除了尽情与清澈海水地下的热带鱼群嬉戏之外,您可在洁白的沙滩上散步、【浮潜】、畅泳或自费参加【水上活动】如:降落伞、飞鱼、【海底漫步】、海底小绵羊,还可免费畅玩独木舟。午餐于岛上享用丰富又地道的海鲜烧烤大杂烩。您可以一边用餐一边享受海风徐徐吹来的惬意。而后可自由散步海边栈道,您也可以在海里享受一下游泳的乐趣,让自己置身于温暖的阳光和迷人的海景里,度过上午美好的海上假期,后返回酒店,【自由活动】。
D 4 第 4 天 沙巴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沙巴里卡士酒店式豪华公寓Likas Square Condotel
无
享受一个没有morningcall 的早晨,早餐后,可以到处随意逛逛。或徜徉于市区古老的街道,或穿行于热闹的商场,亦或是寻找那些的不知名但是很地道的当地小吃,充分享受这轻松惬意的时刻。
D 5 第 5 天 沙巴-上海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沙巴-上海浦东:MH394(20:25-00:45+1)
睡到自然醒,于约定时间退房,随后伴手礼巡礼:【乳胶店】60分钟,经营各类乳胶枕头床垫,自购,送礼均是佳品。享用午餐后,进行【珍珠/土产店】45分钟,这里可以选购各类馈赠佳友的礼物,【百工坊】90分钟随后送机机场,乘坐国际航班返回上海。
【乳胶店】60分钟,经营各类乳胶枕头床垫,自购,送礼均是佳品。享用午餐后,进行【珍珠/土产店】45分钟,这里可以选购各类馈赠佳友的礼物,【百工坊】90分钟
购物信息/名称 | 所在地 | 参观时间 | 购物内容 | 说明 |
---|---|---|---|---|
珍珠/土产店 | 沙巴 | 40分钟 | 珍珠以及当地土特产 | |
百工坊 | 沙巴 | 90分钟 | 当地特色手工艺品 | |
乳胶店 | 沙巴 | 60分钟 | 各类乳胶枕头床垫 |
D 6 第 6 天 上海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无
凌晨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结束完美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提供有效期6个月护照原件+2张2寸白底彩照,照片要求如下
本产品不含签证费,请知悉!
行程参考酒店:(booking网评4星)沙巴里卡士酒店式豪华公寓Likas Square Condotel
违约条款
旅游者在出发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0%;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00%;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总额100%;
出境社再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总额20%;
1、此线路接受港澳台人士报名
2.如果是非港澳台的外籍人士,有中国籍同伴同行,可接受报名,无中国籍同伴同行不接受报名
3.因接待能力有限,孕妇和80岁以上老人不收
4.70岁以上老人需家人陪同,并签署免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