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无锡
早餐:自理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无锡云居西邨度假酒店或无锡归园田居客栈
无
约06:30
巴士
行驶时间: 约 3小时
导游在人民广场博物馆南大门(乘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下车1号出口走路10分钟即达)或汉中路地铁站3号出口(乘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下车3号出口即达)接待; 本线路按签约先后顺序排座位(先左排后右排),不受理尽量靠前的特殊需求,由于交通管制可能会更换集合地点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敬请谅解!集合乘车出发前往无锡
约10:00
前往游览清名桥(此景点无门票景点费用,游览时间约1小时30分钟)清名桥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古桥,始建于16世纪晚些时候的明万历年间。它是无锡“寄畅园”的主人秦燿的两个儿子捐资建造的,因兄弟俩的大名分别是太清、太宁,因此各取一字叫做“清宁桥”。这座石桥在清康熙八年(公元1666年),由无锡县令吴兴祚重建。到了道光年间,因讳道光皇帝的名字旻宁改名为清名桥,也有人称它为“清明桥”。
约12:00
享用【中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1小时,餐标30人民币人/餐,锡式午餐
约13:30
自由活动:下午无行程安排,客人可以在酒店午休,免费享用酒店泳池,KTV,欢乐手动麻将,健身房等,酒店位置好,酒店内合适的视角即可看到灵山大佛,傍晚也可前往太湖边走走看看,酒店出门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自动欢乐麻将200元/场,每场时长4小时。)
D 2 第 2 天 无锡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无锡云居西邨度假酒店或无锡归园田居客栈
无
约08:00
享用【早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30分钟
约09:30
前往游览灵山大佛(费用不含,旅行社优惠价160元/人,60周岁以上90元/人,敬请自理,游览时间约1小时30分钟)自行游览,坐落于无锡太湖边的小灵山上,规模宏大十分壮观。大佛是中国五方五大佛之一,传说对大佛祈福参拜十分灵验。参观大佛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当你瞻仰大佛时,不论走进走远,走左走右,大佛的眼神始终在注视着你,好似“佛法无边,无所不见”。
约12:00
享用【中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1小时,餐标30人民币人/餐
约13:00
灵山小镇·拈花湾(此景点有门票景点费用,游览时间约4小时0分钟)自行游览,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的山水之间,是灵山集团历时5年,继灵山梵宫之后又一精品力作,于2015年11月14日开放。这里向来有“净空、净土、净水”之称,生态秀美,环境优越。而拈花湾靠山面湖,更与驰名中外的灵山大佛依山为邻,可以说是得尽天地人文灵气“拈花湾”的命名,一方面源于灵山会上佛祖拈花而迦叶微笑的经典故事拈花一笑,同时也缘于它所在的地块形似五叶莲花的神奇山水。小镇整体建筑风格与日本奈良非常相似,又融入了中国江南小镇特有的水系,打造出了一种独有的建筑风格,使得整个小镇沉浸在美轮美奂的意境中。游览在如梦如幻【香月花街】畅游来自世界的禅意主题店铺,邂逅大师的创意佳作;在【公案馆】里体验禅宗公案,感受迦叶之境、如影随行、点亮心灯和镜花水月的别样魅力;在守望自然的生态湿地【悠悠渔港】,欣赏渔舟唱晚的人文画卷;还有财神庙 、如是楼 、拈花堂 、禅趣馆、一笑堂、拈花塔等精品景点。
D 3 第 3 天 无锡—上海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无
约08:00
享用【早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30分钟
约08:30
前往游览惠山古镇(费用不含,50元/人敬请自理,自理后送1正餐,游览时间约1小时30分钟)惠山古镇的文化底蕴丰厚,历史文物林立,人文荟萃,又是无锡地名的发源地“无锡锡山山无锡”。
约11:30
享用【中餐自理】,餐费敬请自理,用餐时间约1小时
约13:00
前往游览隆力奇小镇(停留时间60分钟,赠送隆力奇洗手液一瓶500ml+隆力奇牛奶皂一块95g,不进隆力奇小镇不赠送)隆力奇养生小镇是以隆力奇大产业为依托,以城镇化标准建设,呈现蓬勃活力和对外界吸引力的城镇。2004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全国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 大力发展美丽健康产业和工业旅游,形成以工业旅游为主体,弘扬中国养生文化,建设成一个集多种业态聚合的旅游综合体。(此为企业旅游示范点)
约14:00
巴士
集合乘车返回上海人民广场散团,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导游举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请保持通讯畅通,出游前18:00点左右(节假日期间顺延),导游会短信通知或联系游客确认上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如20:00点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18818277274(非导游)。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真实姓名与游客真实证件号码。
★此线路为散客拼团,迟到10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车位费及定房损失费由游客承担。
★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行程中赠送的游览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不退赔费用。
★单房差: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本公司将于出发前通知是否可以拼房或加床并支付附加费,如未能拼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本线路在车辆不满座的情况下,会与其他同类的线路拼车,拼车不影响旅游质量;车型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保证每人一正座;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游客转让:出行前,在符合办理团队签证或签注期限或其他条件许可情况下,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